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的職業工會會員或漁會甲類會員,經由職業工會或漁會參加勞保,若是兼職從事非本業工作受傷或死亡,到底能不能領勞保職災給付?答案是可以的。

日前宜蘭一位在漁會加保的漁民,漁閒時到工地打工,不幸遭倒塌的擋土牆壓傷身亡,家屬原本以為只能領普通死亡給付,經勞保局宜蘭辦事處主動訪視,協助家屬申請職災補償金、勞保遺屬年金及職災慰問金等多項給付,讓家屬感謝不已。

很多打零工的勞工朋友,因為受僱於無一定雇主而在職業工會加保,若因從事非本業工作而發生意外,常誤以為不能申請勞保職災給付;但是勞委會已在民國97年10月20日發布函釋,放寬經由職業工會或漁會參加勞保之職業勞工或漁民,若因從事與本業無關的工作,於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者,得請領勞保職災給付。

林石傑 (化名)平日從事漁業工作,在漁會參加勞保,漁閒時在工地打零工養家,98年11月24日上午,林生一如往常在壯圍鄉工地揮汗工作,接近正午時刻,因拆除擋土牆模板,擋土牆倒塌遭壓傷,送醫急救後不幸往生。喪偶的林太太目前待業中,長子在服兵役、19歲的次子就讀大學,且工地雇未替林先生申報參加勞保,理賠金額也遲遲未與雇主談妥,再加上投保單位 (頭城區漁會)只告知可以領取35個月普通死亡給付,林太太心想扣除先生喪葬費用後,給付金額將所剩無多,不禁憂心起未來的日子。

所幸勞保局宜蘭辦事處於98年12月14日接獲該事故通報後,即會同宜蘭縣政府勞工處前往訪視,向林太太說明97年勞委會對漁會的甲類會員發生職災已有新函釋,林先生可以申請勞保職災給付。此外,55歲的林太太已領取勞保老年一次給付,目前沒有工作,可以領取先生的勞保遺屬年金,且次子未成年,符合遺屬年金加發25%規定,因此建議林太太選擇領取遺屬年金及喪葬津貼較有利。

由於林先生確定屬職災死亡,今年3月時,林太太陸續領了10個月職災死亡補償一次金,另依職災保護法領取職災勞工死亡家屬補助10萬元,加上每月可領勞保遺屬年金,可以維持家中基本開銷。林太太回想當初與雇主多次協調求償沒有結果,又擔心法院訴訟曠日廢時,對勞保局多次派員主動協助申請給付,紓解經濟困境,心中充滿感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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