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姓老翁將王姓婦人砍成重傷,被判刑三年半、監護三年。王婦提刑事附帶民事求償,雖然免繳訴訟費;但法院要求每次提訊老翁,王婦必須付六千多元「提解費」,否則無法審理。


王婦昨天在法庭上泣不成聲,哭求法院要有「同理心」。

法官告訴王婦,周姓老翁目前在宜蘭監獄服刑,如果要他出庭,每次提訊、解還的交通及食宿雜費要六千多元,須由原告負擔;這是依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「訴訟的必須費用」。


王婦先當場傻眼,激動到說不出話,接著大哭。



「請法官將心比心,站在我的立場想一想!」年近六十歲的王姓婦人哽咽說,她十年來靠編中國結、做手工藝度日,被砍傷雙手,半年還沒復原;現在失業、依賴結拜姊妹救濟,怎麼有錢付。提解費?



周姓老翁(六十八歲)有精神疾病,懷疑家人和台北市議員貪圖他的財產;去年十月十六日早上,老翁幻想家人拿雷射槍朝他射擊,躲進台北市信義區某藥局,隔幾分鐘看見王婦走進來,以為她是家人派來的「人馬」。



王姓婦人拿出健保卡領高血壓藥物,看見周姓老翁取出柴刀、作勢砍人,嚇得倒退三步、躲到藥局角落,雙手抱頭蹲下;周姓老翁緊追、朝王婦頭部揮砍三下,王婦全身是血,送醫撿回一命。



王婦表示案發後嚇得搬家,走在路上也會害怕,對方家人至今沒有道歉、賠償,要求凶手給付醫療費、精神補償共一百五十萬元。沒想到昨天民事庭首度開庭,法院要她付提解費才能提訊周姓老翁。



「大家來評評理!」王姓婦人說她受這麼大的傷害,害怕又委屈,還要付錢「看」周姓老翁。刑事案件審理時,她答應作證,至少可領證人旅費五百元、飯錢有著落;其實每次看到凶手,她都嚇得要死。



王姓婦人表示,開庭通知書沒交代要繳提解費,到庭才知道要付錢,白跑一趟,直呼「太扯了」。她說就算打贏官司,可能也拿不到錢,只想爭口氣。



法官看見王姓婦人當庭落淚,雖然同情她的遭遇,不希望阻止她求償,但礙於程序也無法幫忙。


法官問她可否請求法律扶助,王婦一直泣訴很無助,不知該怎麼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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