切子宮,賺給付,台灣可能是無子宮婦女比率最高的國家!國內學者調查發現,每年約有2萬2000名婦女趕在45歲請領勞保生育失能給付年限前切除子宮,不少起心動念就是想「貼補家用」,賺上十幾萬元。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副院長曾志仁觀察到,近來景氣不好,中南部尤其嚴重,有人只是肌瘤卻硬要拿掉子宮。
原來國內有立委建議,應該放寬現行勞保生育失能給付的年齡限制,由年滿45歲即喪失請領資格,往後延至50歲,引發學界、醫界疾呼不可,否則可能助長切子宮、賺給付的歪風。
根據勞保局統計,目前每年平均給付的3萬1000件失能個案中,約有2成、6700件是生育失能給付,政府支付近9億元,除了個位數的男性切除睪丸之外,絕大多數都是女性切除子宮、卵巢。
政大財政系教授連賢明的調查更發現,國內每年約有2萬2000名、40至50歲婦女切除子宮、卵巢,且幾乎全集中在44歲,台灣44歲婦女切除子宮比率高達千分之4,遠勝韓國千分之3.29、芬蘭千分之2.43、德國千分之1.77、美國千分之1.04、英國千分之0.26,擺明就是趕在大限之前。
景氣越不好,切子宮、摘卵巢領錢的歪風就越浮濫!曾志仁說,中南部尤其明顯,近幾年,他就碰過不少只差半年就滿45歲的婦女,明明只是子宮肌瘤,切除腫瘤即可,卻堅持要開刀摘除整個子宮,一問之下,對方也不諱言,就是為了請領給付,貼補家用,反正又不會再生了。
醫療處置有很多屬於「灰色地帶」,可開刀、可不開刀,曾志仁強調,以子宮肌瘤為例,有些女性可能一進入更年期1、2年後,即可不藥而癒,但臨床多的是趕在45歲大限前、又符合疾病條件的人,叫醫師難以推辭。
曾志仁說,拿掉子宮卵巢,除了影響生育能力,並不會損及一般人健康,但為避免類似「切子宮賺一筆」的亂象,政府實在不應該考慮放寬給付年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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