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位50多歲男子小時候在頸部右後方有顆約0.5公分的痣,50年來一直相安無事,沒想到4年前,這顆痣開始腫大、流血,直到大林慈濟醫院檢查之後,才發現竟是罹患惡性皮膚腫瘤。

外科部主任黃介琦說,患者在門診表示,這顆痣出生就有,慢慢長得像紅豆那樣大,沒想到有次痣開始有點腫、破皮,每次流出血水後,患者就用手擠,幾個月後反覆地擠壓,沒想到傷口越擠越大,變成約5公分,才到大林慈院就醫,經切片檢驗,證實為「基底細胞癌」,手術切除。

他表示,此類患者有70至90%好發在臉部等陽光照射到的地方,容易影響外觀,雖然基底細胞癌比較不會轉移,但如果沒有及早治療,癌細胞就會侵犯到局部神經或破壞更多的組織,造成神經麻痺,或是顏面缺損,嚴重時甚至會危及生命。

他說,這名病患情形較罕見,推測是因在果園工作,常噴農藥,又接觸到頸部後方傷口,長期累積產生病變,造成皮膚癌,而皮膚癌成因有紫外線照射、環境因素、電療、接觸化學物質等,初期時往往不痛不癢,容易被忽視,若不注意,可能造成惡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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